1、文题应简明扼要,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
2、文题应简明确切,一般不超过20个字。论著、基础研究、综述、专家笔谈、临床病例(病理)讨论全文一般不超过5000字,病例报告和护理论文不超过1500字。
3、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英汉英生物学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以人民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题目及正文中药物名称应使用药典名或国际非专利药名,见《药典》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一般不用商品名。
4、计量单位应以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中的应用》为准。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分子分母的计量单位同用中文或者同用符号表示。
5、数字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小数点前后超过3位数时,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符。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附有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书写格式为4cm×3cm×5cm。测量数据须采用有效数字。
6、文稿尽量不用缩略语,必须使用时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中文全称,然后在括号内注出中文缩略语;首次出现的英文缩略语,应在其前写出中文全称,括号内注明英文全称,加逗号后书写英文缩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