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血液学杂志》是中华医学会主办的血液学专业综合性学术期刊。本刊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报道血液学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引导和促进我国血液学事业的发展。
本刊设有专论、述评、专题笔谈、论著、短篇论著、方法介绍、经验交流、临床病理(例)讨论、综述、讲座、病例报告、标准与讨论、国际学术交流、会议纪要、新药和新书评介、消息等栏目。欢迎相关专业作者踊跃投稿。
1. 文稿应具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
2. 来稿文字务求准确、精炼、通顺、重点突出。论著类稿件一般不超过6 000 字(包括摘要及图、表和参考文献),并附相应的中、英文摘要(包括英文题名、工作单位和汉语拼音书写的作者姓名),摘要需包含主要研究的具体数据或阳性发现。基金项目需双语著录,中、英文分别置于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下。
3. 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具体要求可参照《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排规范》。
(1)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注拉丁文名称。
(2)统计学符号:按GB/T 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一律采用斜体排印。
(3)计量单位:执行GB 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 版。
(4)文字: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和新闻出版总署2010 年12 月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及1992 年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 年10 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 年3 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5)数字用法:执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6)数字出版信息:标注数字对象标志符(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DOI)。DOI可标注于论文首页地脚,以“DOI”作为标志。参照IDF 编码方案(美国标准ANSI/NISO Z39.84—2000)规定,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标注规则如下:“DOI:统一前缀/学会标识.信息资源类型.杂志ISSN××××-××××.年.期.论文流水号”。即:“DOI:10.3760/cma.j.issn. ××××-××××.yyyy.nn.zzz”。
(7)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一般不作为文献引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不应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 人全部著录;超过3 人只著录前3 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不用“和”、“and”等连词。题名后请标注文献类型标志。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1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可以采用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推荐的NLM′s Citing Medicine(http://www.ncbi.nlm.nih.gov/books/NBK7256)中的格式。中文期刊用全名。文献DOI号著录在该条文献最后。
4. 临床试验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号应是从WHO认证的一级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获得的全球唯一的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号需双语著录,排印在中、英文摘要结束处。以“临床试验注册”(Trial registration)为标题,写出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机构名称和注册号间用“,”间隔。前瞻性临床试验研究的论著摘要应含有CONSORT(Consdidated Standards of Reporting Trials)声明(http://www.consortstatement.org/home)列出的基本要素。
5. 统计学方法:尽可能详细描述,建议补充有关统计研究设计、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等具体要求。
6. 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著录于论文中)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7. 投稿方式: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不接收纸质来稿,稿件需经中华血液学杂志官方网站或中华医学会远程稿件处理系统投送,注册为作者后选择目标期刊,阅读本刊稿约,下载并填写《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寄至本刊编辑部。来稿需经作者单位主管学术机构审核。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切勿一稿两投。投稿时须注明该文稿是否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已在学术会议交流,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方可投稿),此三种情形不属于一稿两投。
8. 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①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与解释;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③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④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投稿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1. 述评:是该专业领域内导向性较强的文章,一般由编辑部约请该领域内知名专家撰写。应对某一领域的研究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归纳和评价,其观点应反映学术界主流趋势。撰写时可对某一领域内一个具体问题,结合已有的研究结果,介绍作者的经验,表明作者的观点,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2. 论著(包括研究报告、临床调查、简报):可按序言、资料(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四部分的结构进行撰写。前言应简要阐明研究设计的背景、采用的研究方法及拟达到的目的,可引用文献,以200~300 字为宜。研究方法中应明确提出研究类型,研究类型的关键信息也需在摘要和文题中体现。具体内容包括:①临床研究或实验研究;②前瞻性研究或回顾性研究;③病例系列研究、病例对照研究、队列研究、非随机对照研究或随机对照研究。结果需与方法一一对应,避免出现评论性语句。讨论中出现的结果必须在前文结果部分有所表述。
3. 综述:综述是对某一领域内某一问题的研究现状,可结合作者的研究结果和观点,进行客观归纳和陈述。应选择目前研究进展较快的主题,不宜选择发展平缓的主题。应尽量选择5 年以内的文献进行综述。行文采用第三人称,应避免直接阐述作者的观点。
4.病例报告:病例报告应选择诊治过程有特殊之处,能够为临床诊治同类病例提供启示的病例;避免进行罕见病例的简单累积。病例资料应详尽,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检、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诊断、治疗方式、病理学检查、治疗结果等。尤其是对诊断、治疗有重要参考意义的检查结果,需重点描述。有创新的治疗手段也应详述。讨论部分应结合病例的诊治特点进行简要点评,避免进行文献综述。
5. 共识与临床指南:有科学的前期研究铺垫,有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制订方为学科学术代表群体,内容经过充分的专家论证。
6. 会议纪要、消息:会议纪要和消息应按照新闻稿的要求撰写,需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六要素。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辑委员会终审)。在投稿时作者须告知与该研究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即:是否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利益冲突)。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时,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
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 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情况通知者,则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务必事先与编辑部联系,否则将视为一稿多投,作退稿处理。
对重大研究成果,可申请“快速通道”发表,经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收到稿件4 个月内出版。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的创新性书面说明、省部级或以上图书馆的查新报告及2 位专家(非本单位)的推荐信,以说明该项成果的学术价值。申请进入“快速通道”的稿件需交纳一定的加急审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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