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栏目设置
本刊设有述评、专家论坛、讲座、聚焦前沿、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临床报道、消息等。
2 刊物性质
按本刊以广大外科医生和相关研究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内分泌外科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以及与内分泌外科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秉承以临床为主,基础为辅的办刊方针,传播国内外内分泌外科新知识,指导临床实践,促进我国内分泌外科学的发展与对外交流,积极报道内分泌外科的新成果和新动态为目的。
3 征稿范围
来稿内容涉及内分泌外科学的基础理论;内分泌外科疾病的临床和实验研究;内分泌器官丧失功能需器官移植,如睾丸、胰岛、卵巢等;内分泌疾病合并外科疾病需手术时,必须考虑手术与内分泌疾病的相互影响,如糖尿病、甲状腺疾病患者需胃肠、心胸、脑外、妇科、产科、骨科、烧伤、五官科、急救等手术治疗;外科疾病用激素治疗可获满意效果者,如甲状腺术后功能低下、无功能性垂体瘤等;内分泌外科特殊问题,如肥胖、代谢性骨疾病、糖尿病性并发症、医源性内分泌疾病、异源性激素分泌综合症等;上述手术的围手术处理(麻醉、重症监护、护理等);对上述疾病的影像学、实验室、病理学等检查和诊断;微创、显微、内镜、介入等手术治疗以及新药研制与疗效等;有关上述内容在老年、儿童的研究成果;有关上述内容的实验研究成果、流行病学调查等。
4 对来稿的要求
4.1 文稿应具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
4.2 来稿文字务求准确、精炼、通顺、重点突出。
论著类稿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及图、表和参考文献),并附相应的中、英文摘要(包括英文题名、工作单位和汉语拼音书写的作者姓名),英文摘要可略详,摘要需包含主要研究的具体数据或阳性发现;讲座、会议纪要、临床病理(例)讨论类文稿字数可视情况而定。
4.3 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具体要求可参照《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排规范》。
4.3.1 医学名词 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医名词术语按GB/T 16751.1/2/3-1997 《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和GB/T 20348-2006《中医基础理论术语》执行,腧穴名称与部位名词术语按GB/T 12346-2006《腧穴名称与定位》和GB/T 13734-2008《耳穴名称与定位》执行。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注拉丁文名称。
4.3.2 统计学符号 按GB/T 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一律采用斜体排印。
4.3.3 计量单位 执行GB 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
4.3.4 文字 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和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及1992年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4.3.5 数字用法 执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4.3.6 数字出版信息 标注数字对象标志符(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DOI)。DOI可标注于论文首页地脚,以“DOI”作为标志。除转载和消息类稿件外,其他文章均需标注DOI,DOI标注于每篇文章首页脚注的第1项。由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各期刊编辑部为决定刊载的论文标注DOI。
参照IDF编码方案(美国标准ANSI/NISO Z39.84-2000)规定,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标注规则如下:“DOI:统一前缀/学会标识.信息资源类型.杂志ISSN××××-××××.年.期.论文流水号”。即:“DOI:10.3760/cma.j.issn. ××××-××××.yyyy.nn.zzz”。
对于优先数字出版文献,在期刊印刷版该文首页地脚部位应注明其数字出版日期和数字出版网址。
4.3.7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一般不作为文献引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不应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不用“和”、“and”等连词。题名后请标注文献类型标志。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1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可以采用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推荐的NLM’s Citing Medicine(http://www.ncbi.nlm.nih.gov/books/NBK7256)中的格式。中文期刊用全名。文献DOI号著录在该条文献最后,若是中文参考文献,请双语著录。
4.4 临床试验注册号
临床试验注册号应是从WHO认证的一级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获得的全球唯一的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号排印在摘要结束处。以“临床试验注册”(Trial registration)为标题(字体、字号与摘要的其他小标题相同),写出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
前瞻性临床试验研究的论著摘要应含有CONSORT(Consdidated Standards of Reporting Trials)声明(http://www.consort-statement.org/home)列出的基本要素。
4.5 统计学方法
尽可能详细描述,建议补充有关统计研究设计、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等具体要求。
4.6 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
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著录于论文中)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4.7 投稿方式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不接收纸质来稿,稿件需经中华医学会远程稿件处理系统或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网站投送,注册为作者后选择目标期刊,阅读本刊稿约,下载并填写《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寄至本杂志编辑部。来稿需经作者单位主管学术机构审核。
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切勿一稿两投。投稿时必须注明该文稿是否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方可投稿),此三种情形不属于一稿两投。
4.8 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与解释;(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3)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4)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投稿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5 稿件撰写要求
5.1述评
是该专业领域内导向性较强的文章,一般由编辑部约请该领域内知名专家撰写。应对某一领域的研究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归纳和评价,其观点应反映学术界主流趋势。撰写时可对某一领域内一个具体问题,结合已有的研究结果,介绍作者的经验,表明作者的观点,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5.2 论著(包括研究报告、临床调查、简报)
可按序言、资料(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四部分的结构进行撰写。
前言应简要阐明研究设计的背景、采用的研究方法及拟达到的目的,可引用文献,以200~300字为宜。研究方法中应明确提出研究类型,研究类型的关键信息也需在摘要和文题中体现。具体内容包括:(1)临床研究或实验研究;(2)前瞻性研究或回顾性研究;(3)病例系列研究、病例对照研究、队列研究、非随机对照研究或随机对照研究。结果需与方法一一对应,避免出现评论性语句。讨论中出现的结果必须在前文结果部分有所表述。
5.3 描述性文章(病例报道、特稿)
病例报告应选择诊治过程有特殊之处,能够为临床诊治同类病例提供启示的病例;避免进行罕见病例的简单累积。病例资料应详尽,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检、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诊断、治疗方式、病理学检查、预后等。尤其是对诊断、治疗有重要参考意义的检查结果,需重点描述。有创新的治疗手段也应详述。讨论部分应结合病例的诊治特点进行简要点评,避免进行文献综述。
特稿要创新性强,主题明确,逻辑清晰。
5.4 共识与临床指南
有科学的前期研究铺垫,有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制定方为学科学术代表群体,内容经过充分的专家论证。
5.5 读者来信
读者来信应针对杂志已刊发内容和杂志工作,简要阐述自己的观点。
5.6 会议纪要、消息、其他
会议纪要和消息应按照新闻稿的要求撰写,需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六要素。
6 审稿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辑委员会终审)。在投稿时作者须告知与该研究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即:是否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利益冲突)。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时,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
7 稿件处理时限
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情况通知者,则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务必事先与编辑部联系,否则将视为一稿多投,作退稿处理。
8 “快速通道”发表
对重大研究成果,可申请“快速通道”发表,经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收到稿件4个月内出版。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的创新性书面说明、省部级或以上图书馆的查新报告及2位专家(非本单位)的推荐信,以说明该项成果的学术价值。申请进入“快速通道”的稿件需交纳一定的加急审稿费。
9 动态影像资料
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标记为“动态图x”。动态图要求与稿件相关的手术操作过程、电镜下的动态图等小视频。视频资料要求图像清晰稳定,剪接顺畅,保持可能获得的最高清晰度模式,届时读者将通过扫描二维码直观地看到作者的操作过程,二维码扫描将使作者的科研成果更加生动形象地与读者分享,使医学科学得到更有效的传播。请作者注意留存与稿件相关的视频,提供视频的稿件本刊可考虑优先发表。
10 有关著作权事项
10.1 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2个月未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10.2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
来稿一经接受刊登,全体作者亲笔签署《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后,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APP终端、微信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10.3 确认稿件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相关发表费用
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赠送当期杂志1册。
11 撤稿
11.1 撤稿原因
(1)已经证实论文存在较严重的不可信、学术不端(包括捏造数据和篡改数据)或者非主观的错误,以至于该论文所报道的发现和结果不可信;(2)论文存在剽窃问题;(3)论文所报道的研究违反医学伦理规范;(4)重复发表;(5)在稿件发表流程中存在严重缺陷;(6)其他。
11.2 撤稿流程
本刊将刊登撤稿声明,并在官方网站同步刊登,声明将链接至该论文原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