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数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图表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5位以上数字以“万”“亿”作单位;根据需要,小数位不超过三位(含)。
Ⅱ、参考文献按照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以方括号[1]、 [2]、 [3]连续编码,统一置于文章末尾。在文中标注时,如果位于句尾,则需要放在句号里面。
Ⅲ、稿件应在首页以脚注形式注明作者中文姓名、工作单位、学位、职务或职称、研究方向、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宅电、单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
Ⅳ、“作者简介”置于首页脚注处;基金项目请在文章首页脚注处写明项目来源和课题编号。
Ⅴ、自投稿之日起3个月内未接到用稿通知,请自行处理文稿。切忌一稿多投。来稿一般不退,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