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学》创刊于1999年,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主管、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天津市法学会主办,经新闻总署批准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政治学术期刊,现为季刊。创刊以来一直是各种政治信息交流的重要平台。
来稿要求
[1]标题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中文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并须附上英文标题。
[2]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参考文献的序号以方括号加注于被注文字的右上角,内容按序号顺序排列于文后,序号用方括号标注,按正文中出现的次序标引,文后没有与文中引用相对应的参考文献一律删除。
[3]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不用公式和化学结构式、图表、特殊符号等。表达力求简单、具体,术语规范,一般400字内。
[4]文稿应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字精炼,严禁抄袭。
[5]计量单位与数字:遵照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及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阿拉伯数字使用应遵循得体与前后一致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