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须知
一、来稿请附注以下信息:
(一)中英文标题
(二)中英文内容摘要(中文摘要300字左右,中英文摘要对应)
(三)中英文关键词(3-5个,中英文关键词对应)
(四)作者简介(工作单位、职称)
(五)若有基金项目支持,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题目及项目批准号
二、注释体例
(一)一律采用脚注,整篇文章连续排序,以〔1〕〔2〕〔3〕等表示。
(二)中文文献标注内容及格式举例如下:
1、专著:
杜颖:《商标法》(第3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年版, 第4 页。
〔法〕埃米尔· 涂尔干: 《社会分工论》, 渠东译, 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0 年版, 第13-14页。
〔美〕罗斯科· 庞德: 《法理学》(第四卷), 王保民、王玉译, 法律出版社2007 年版,第77-78 页。
曾筱清、胡晓珂主编:《经济法律教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322页。
2、专著中析出的文献:
王贵松:《法院:国家的还是地方的?——由洛阳种子违法审查案看法院的宪法地位》,载韩大元主编:《中国宪法事例研究》(一),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85-303页。
3、期刊中析出的文献(若为直接引用,即引用部分加标引号的,需标注具体引用页码;若为间接引用,不需标注具体引用页码):
王文宇、缪因知: 《金融衍生品交易与投资者保护》,载《财经法学》2017 年第3期,第150页。
邢会强:《金融危机与法律变革》,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年第3 期。
4、报纸中析出的文献:
高培勇:《筑牢国家治理的财政基础和财政支柱》, 载《光明日报》2013年11月15日,第11版。
5、集刊中析出的文献:
徐恺:《商业信托视角下中国标准化REITs的发展路径探析》,载《中财法律评论》第10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第18页。
6、学位论文
殷昌凡:《我国开征水资源税相关问题研究》,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3页。
7、电子文献(电子图书、电子图书中析出的文献、电子报刊中析出的文献结合以上相关规则处理):
《银广夏案一审宣判六名造假者受法律惩处》,载http://www.china.cn/chinese/FI-c/406320.htm,最后访问时间:2015年11月30日。
宋一欣:《从五粮液案看证券维权诉讼难点》,载《证券时报》2014年11月29日,转引自http://epaper.stcnZcom/paper/zqsb/html/epaper/index/content_633689.htm,最后访问时间:2015年11月30日。
8、判决: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浙民一终字第192号民事判决书。
9、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法发〔2016〕10号)。
(三)英文文献标注内容及格式举例如下:
1. 论文:作者、论文题目,卷册号、期刊名称、论文起始页码、具体引用页码(若为全篇参考则不需要标注具体引用页码)、年份[例如:Richard A. Posner, The Decline of Law as an Autonomous Discipline: 1962-1987, 100 Harvard Law Review 761, 764(1987).若是全篇参考则例如:Richard A. Posner, The Decline of Law as an Autonomous Discipline: 1962-1987, 100Harvard Law Review 761(1987).] 注意:论文所在的期刊名不要用简写。
2. 专著或教科书: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例如:Robert J. Sampson & John H. Laub, Crime in the Making,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19.)
3. 文集:作者、论文题目、编者或者编辑机构、文集名称、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例如:Michael Foucault, What is an Author, in Donald F. Bouchard ed., Language, Counter-Memory, Practice: Selected Essays and Interviews,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77, pp. 113-118.)
4. 法典与判例:请遵循各英语国家或国际组织通常的引证体例。
(四)德文文献标注内容及格式举例如下:
1. 教科书: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年份、章名、边码或页码(例如:Jescheck/Weigend, Lehrbuch des Strafrechts Allgemeiner Teil, 5. Aufl., 1996, § 6, Rdn. 371/S. 651ff.)
2. 专著: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年份、页码(例如:Roxin, Täterschaft und Tatherrschaft, 7. Aufl., 2000, S. 431.)
3. 评注:作者、评注名称、版次、出版年份、条名、边码(例如:Crame/Heine, in: Schönke/Schröder, 27. Aufl., 2006, § 13, Rdn. 601ff.)
4. 论文:作者、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卷册号、出版年份、首页码、所引页码(例如:Schaffstein, Soziale Adäquanz und Tatbestandslehre, ZStW 72 (1960), 369, 369.)
5. 祝贺文集:作者、论文题目、文集名称、出版年份、页码(例如:Roxin, Der Anfang des beendeten Versuchs, FS-Maurach, 1972, S. 213.)
6. 一般文集:作者、论文题目、编者、文集名称,出版年份、页码(例如:Hass, Kritik der Tatherrschaftslehre, in: Kaufmann/Renzikowski (Hrsg.), Zurechnung als Operationalisierung von Verantwortung, 2004, S. 197.)
7. 判例:判例集名称或者发布判例机构名称、卷册号、首页码、所引页码[例如:BGHSt 17, 359 (360); BGH NJW 1991, 1543 (1544).]
(五)日文文献标注内容及格式举例如下:
1.论文: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卷册号、年份、页码[阿部泰隆「予防接種禍をめぐる国の補償責任」判例タイムズ604号(1986年)7頁。]
论文所在的期刊名称不要用简写。
非引用原文者,注释末尾加“参照”。
2.专著: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例如:西埜章『国家賠償法コンメンタール』(勁草書房、2014年)99頁。]
非引用原文者,注释末尾加“参照”。
3.文集:作者、论文题目、编者、文集名称、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例如:稲葉馨「公権力の行使にかかわる賠償責任」雄川一郎ほか編『現代行政法大系6(国家補償)』(有斐閣、1983年)28頁。]
非引用原文者,注释末尾加“参照”。
4.判例:判决、判例集名称、卷册号、页码[例如:最判昭和56.11.13『判例時報』1028号45頁。]
判例所在的判例集名称不要用简写。
非引用原文者,注释末尾加“参照”。
(六)其他外文文献请参照该外文通常的注释体例。
(七)间接引用时在前述文献标注内容前加标“参见”或意为“参见”的相应外文。
(八)重复出现的文献的标注方式如下:
前引〔2〕,××文,第158页。
参见前引〔2〕,××书,第2页。
参见前引〔2〕,××主编书,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