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学报征稿启事
时间:2023-10-12 10: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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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理工学院学报》是由东莞理工学院主办、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期刊,主要刊登数学、计算机、电子通信、能源与化学工程、环境与建筑工程、机械工程,东莞研究、哲学、文学、语言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外语、高等教育学等方面的学术论文,逢双月文理交叉出版。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

 

一、来稿注意事项

    1.来稿内容要求具有学术性,未曾公开发表,能反映当前研究领域中的新成果。文章应主题突出,论点明确,逻辑严密,论据可靠,层次清楚,文字精炼。

    2.稿件文责自负,不得出现侵犯知识产权、技术泄密等问题。本刊编辑部有改动或调整文字的权力,作者若不同意修改,请事先声明。

    3.请校内外作者通过本网站首页左侧的“作者投稿系统”进行导航式投稿(如未注册请先行注册)。作者投稿后可自行登录投稿系统查询稿件实时状态。若投稿成功后两个月内(遇寒暑假顺延一个月)未收到本系统或本编辑部电话/电子邮件关于稿件审理结果的通知,作者可对来稿自行处理。

    4.本刊谢绝一稿多投,否则后果自负。发现一稿多投者,本刊将拒绝接收其任何稿件。

    5.本刊被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超星域出版平台、中教数据库等数据库全文收录,来稿不同意入编以上数据库者请事先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6.本刊不收取版面费。文章出版后,将通过顺丰快递寄送当期学报两本。

 

二、撰写要求

    (一)论文书写顺序

    论文的书写顺序为:中文题目,作者署名与作者单位(含邮编),中文摘要与关键词,中图分类号(如能查请注明),正文,参考文献,英文题目,英文作者署名与单位,英文摘要与关键词,基金项目,第一作者简介(含作者联系方式)。来稿如为英文稿,请附中文标题、摘要、关键词和中图分类号。

    (二)题目

    题目应能准确概括文章内容,一般不超过20字。如非必要,不用副题名。英文标题内容应与中文标题相应。

    (三)作者

    署名顺序由作者自定,各作者之间以空格分隔。英文名顺序应与中文相同,中国作者姓名应用汉语拼音:例如:CHEN Haoyuan。作者单位应写正式全称,不用简称,高校作者应写明所属院系或部门,其后在圆括号内标明城市名、邮政编码。多个单位的情况下,不同单位之间以“;”分隔。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历、研究方向。作者联系方式包括详细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Email等。

    (四)摘要与关键词

    以100~300字为宜,要求独立成篇,不引用参考文献,不重复本学科领域已经成为常识的内容,尽量取消或减少背景信息,不分段,意义完整;尽量使用第三人称撰写,要求客观、完整、准确地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不加诠释和评价性文字。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应,要求符合英语语法规范。

    关键词是反映文章核心内容的词或短语,一般为3~6个,不同关键词之间用“;”分隔。英文关键词的内容、数量和顺序,均应与中文关键词相应。

    (五)基金项目

    基金项目论文请注明资助基金项目的详细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六)各级标题

    正文各层次标题要求简短而准确。社会科学类稿件各层次标题依次用汉字数字、加括号的汉字数字、阿拉伯数字、加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如“一、”,“(一)”,“1.”,“(1)” 等。引言部分不编号。

    自然科学类稿件各层次标题用阿拉伯数字分三级编序(引言部分不编号),一律左顶格编排,二、三级标题编号数字之间用下角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面不加“.”,例如“1”,“1.1”,“1.1.1”。各层次的序号后空1中文字符再接排该层次标题。

    (七)图、表

    能用文字表达清楚的内容,尽量不用图和表,如用图表,则在文中不重复其数据,但需摘述其主要内容并进行分析。图表随文编排,先见文字后见图表,要有图号和表号(要求按顺序编号,如图1、图2、图3……;表1、表2、表3……),并在正文中标出。图题和表题分别用小五号黑体字,其中图题居图下方,表题居表上方。照片要求清晰可辨,层次分明。

    表格一般用三线表,主线与辅线粗细比例为2∶1,上方应有表序、表题,表的栏目中量名称或量符号/量单位应齐全,表中内容用小五号宋体字。

    (八)量和单位;外文字母和符号

    自然科学类稿件中,量和单位及其符号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已废除的单位不能使用。量和单位不用中文名称,而用法定符号表示,例如分钟、小时、吨、伏特、摩尔浓度、焦耳、帕斯卡等,一律写成min、h、t、V、mol/L、J、Pa等。变量的符号应采用斜体(pH值除外)。

    稿件中的外文字母和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标的字母、数字和符号,其位置高低区别应明显可辨;外文缩略词和容易混淆的外文字、符号请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中文名称。

    (九)参考文献及注释规范

    参考文献是科研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期刊论文进行统计和分析的重要信息源之一,本刊严格执行参考文献著录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并一律采用顺序编码制格式著录,不采用作者-出版年制,请作者投稿时务必留意。具体著录格式请参照“顺序编码制文后参考文献表编排格式”

    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区别: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著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书目(包括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集中列于文末。注释主要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本刊一律将注释排于当页地脚,用一短线和正文隔开,且每页注释序号从①重新排序。释义性注释是对论著正文内容中的术语、概念以及提到的事实、观点和资料进行进一步的解释、辨析或评论;引文注释包括各种不宜列入文后参考文献的引文和个别文后参考文献的节略形式,具体包括:(1)未公开发表的私人通信;(2)档案资料;(3)内部资料;(4)书稿;(5)古籍(1911年以前出版、无现代版本的各种版本,有现代版本的古代著作应按普通图书列入文后参考文献);(6)仅有中介文献信息的“转引自”类文献(如“转引自”类文献中有原文献,应将其原文献列入文后参考文献);(7)待发表文献;(8)未公开发表的会议发言;(9)文后参考文献的节略形式。

    关于正文中的夹注:社会科学类稿件正文中引用先秦诸子的著作或少量引用传统经典古籍中的语句,可适当使用夹注,而不用采用页下注的形式。一般只标书名和篇名,用中圆点(间隔号)连接,用圆括号括注,紧随引文之后。在正文中不宜多用夹注,且应尽量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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