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与研究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11-10 1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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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要求    

1.文章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

2.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电话和电子邮箱,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3.摘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语,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

4.关键词:3-5个,以分号相隔。

5.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6.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7.图表: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字应注明资料来源。

8.注释:是对文章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其序号为[1][2][3]……,注释文字与标点应与正文一致,注释置于文尾,参考文献之前。

9.参考文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普通图书[M],会议论文[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汇编[G],档案[B],古籍[O],参考工具[K]。

10.基金资助: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11.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现供职单位全称及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12.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为保证本刊的权威性,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稿。稿件文责由作者自负,编辑部有权作必要的修改。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两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文稿在投稿3个月后未收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另投他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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