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征稿启事
时间:2023-11-16 09: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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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是由工业与信息化部主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办并出版。创刊于1956年10月,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

1.征稿方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主要刊登具有“航空、航天、民航”(“三航”)特色的理工类学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促进“三航”领域学术交流,服务国家“三航”科技建设与发展。

2. 投稿及评审流程

(1)请作者在本刊唯一官方网站在线投稿,获取稿件编号。投稿时请填写所有作者姓名,并详细填写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联系方式。编辑部在5天内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稿件须缴纳审稿费,否则不予评审。

(2)编辑部将按照规范化的审稿程序,聘请同行专家对稿件进行客观评审,并根据审稿意见公平、公正地决定稿件的取舍。作者可推荐审稿人3~5名(要求:重点大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相关专业),也可说明需回避的审稿人。

(3)自收稿之日起一般在2个月内可完成第一轮审稿,编辑部将通过邮件提醒作者登录网站查看专家意见和评审结论,逾期可通过邮箱或电话6查询。

(4)编辑部将定期组织编委对评审通过的稿件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的稿件按投稿次序在12个月内予以刊登。编辑部特邀稿件以及来自前沿热点方向并富有创新的稿件经编委推荐可优先发表。

3. 评审与出版费用

(1)论文通过编辑部初审之后,审稿费(300元/篇)通知将以E-mail形式发送至投稿作者邮箱,未通过初审的稿件不必交纳审稿费。

(2)论文录用后的出版费用(300元/页,10元/幅图)会在稿件出版前通过E-mail通知作者,如需彩印则需另外加收彩印费用。论文发表后,编辑部将赠送样刊。

4. 其他约定

(1)来稿必须具有创新性、学术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读性,写作及排版格式需符合科技论文要求,并确保图表清晰、公式无乱码。

(2)来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若论文有涉密行为责任由作者及作者单位自负。

(3)来稿必须为首发稿,不得在其他任何期刊、论文集或网络平台上有任何形式的出版行为(非正式出版的论文集除外),且不得一稿多投,不得有任何学术不端行为,不得包含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侵害他人权益的内容。

(4)来稿署名及署名顺序在投稿时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调整须向编辑部提出申请,由编辑部和编委会核实和审议无异议后方可更改。

(5)编辑对来稿有文字修改权,清样经作者校对刊出后文责自负。

(6)论文一经刊发即说明作者同意将该论文的版权自动转让给编辑部,包括电子出版、多媒体出版、网络出版及以其他形式出版的权利;本刊向国内外数据库、检索机构(包括印刷版、光盘版、网络版)报送时不再征求作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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