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条理清晰、文字简练、数据可靠。
1. 文章书写顺序为: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及邮编,中文摘要,关键词及中图分类号,与中文对应的英文标题,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及单位的英文译名,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2. 如果论文属于基金项目,请在页脚处表明该基金项目的名称和标号,并列出第一作者的个人简介(姓名,性别,籍贯,职称或学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同时附上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
3. 标题不超过20个汉字;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部分,2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参考文献选用最近发表的最主要的列在文后,并按出现顺序编号
4. 图要清晰、精确。坐标中的物理量及单位要使用规定符号标注。同一内容或同一组数据,如列成表,不再作图;已用图示的不必列表。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金相照片请提供原件并标明放大倍数。
5. 单位和符号
5.1 国家已废止的计量单位不能再用,如比重、毫米汞(水)柱、卡、度等;应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如密度(kg/m3)、压力(Pa)、热能(J)、电能(kW·h)等。并用国际符号表示。
5.2 凡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以及科学计量或统计数字,均用阿拉伯数字记述。
5.3 文中的外文字母、符号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的字母、数码位置高低须区别明显;容易混淆的字母、符号在第1次出现时,请用铅笔注明(如标明是希文、德文、俄文等)。关于外文正斜体的使用规则是:所有计量单位、词头、量纲符号,有固定定义的函数、常数、化学元素、粒子、射线符号、仪器、元件、机具等的型号或代号,不表示量符号的外文缩写字母等均为正体;量符号及代表量和变动性数字与坐标轴的下标符号,数学中的变数及一般函数,几何图形中表示点、线、面、体的字母,坐标系符号等均为斜体。凡处在计量单位和计数单位前面的数字(包括个位数),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1倍、1min(1分钟),10多倍等等。
6. 参考文献 按引文在文章中出现顺序,用[ ]将编码置于引文右上角,并按以下格式汇于文末:
[1]期刊 作者姓名(不超过3人者全部写出,超过者只写出前3名,后加“等”或et al). 文章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
[2]图书 作(编译)者. 书名[M].版次(第1版略), 译者. 出版地:出版者,年:起止页
[3]专利 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专利国别.专利号[P],出版日期
[4]论文集 论文作者姓名.题名[A].//编者,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年:起止页
[5]学位论文作者.题名[D].保存地:保存者,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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