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科技部批准,国家教育部主管,长安大学主办的权威学术性期刊。《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秉承科学精神,以促进学术交流,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宗旨,全面反映建筑科学与工程领域最新研究成果,传播建筑设计的新理念,报道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地下建筑与基础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城市规划、工程力学等领域的科研、设计、施工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与工程实践总结,优先报道国家级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国内外重大工程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
投给《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的论文必须包括以下项目:题名(一般不超过20字)、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包括地址和邮编)、中文摘要、关键词(5~8个)、中图分类号、英文题名、作者英文姓名(汉语拼音)、作者英文单位、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对应)、英文关键词(与中文关键词对应)、引言、正文、结语、参考文献。另请附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是博导、院士的请标明)、学历(是博士后的请标明)及作者的详细联系地址和其他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电子信箱)。如果论文系省部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产生的论文,亦请在论文首页地脚注明并给出项目的编号或批准文号。其他具体要求如下:
(1)摘要应写成报道式摘要,按照摘要四要素(目的、方法、结果、结论)来撰写,直接切入主题(不要论及论文研究的基础和背景知识,不要进行自我评价),且中文摘要字数要达到400字以上。
(2)关键词的选择应规范,包括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成果以及有利于检索和文献利用的其他名词。
(3)要写好论文的引言,引言是论文内容的重要提示,作者在引言中应概述前人在该领域内所做的工作,并陈述论文在此基础上所取得的成果和突破。
(4)正文中的图、表按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图(务必清晰、精确)名、表名必须有中文、英文两种表述,坐标图的横、纵坐标必须标明其对应的量及单位(量纲为一的除外)。
(5)论文中涉及到量的单位,务必使用国际标准单位;避免用同一个符号表示不同的量,凡是含有变量含义的符号(包括表示量及其上、下角标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反之,用正体。
(6)表示矩阵、矢量的符号一律用黑体;量与其单位之间用“/”切分,是复合单位的应在“/”后加注括弧,如:速度/(m.s-1);量的符号务必使用单个字母表示。
(7)要写好论文的结语,在结语中应指出该论文的独创性成果及存在的局限,以方便他人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工作。
(8)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一定要全,相关格式参见《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或历年的《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原则上不能少于20个,其中英文文献不少于8篇,尽量引用最新的研究成果。中文及其他非英文参考文献要有对应的英文表述。
(9)本刊倡导良好学术风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来稿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人身权行为,作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严禁一稿多投,如因作者原因造成一稿多刊的状况,作者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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