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须知
一、体例要求
1.标题采用章节式体系
【示例】
题名(章题,居中排,不串文)
1.1边题(边题,靠边,不串文)
1.1.1边题(边题,靠边,不串文)
1.1.1.1边题(边题,靠边,不串文)
1.边题(靠边,不串文)
(1)(2)(3)(可串文)。
1) 2) 3) (可串文)。
a.……(可串文)。
a) (可串文)。
行文中又分点叙述时,用圈码①、②、③接排行文。
注意各级标题的对仗、涵盖关系,标题不宜过长,应尽量简明、扼要。各章节篇幅长短的设置应尽量统一,差别不宜过于悬殊。
二、格式
1. 标点符号的句号、问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间隔号、波浪线(~)、连接号(一字线),各占一格;前、后引号,前、后括号,前、后书名号,各占一格;破折号、省略号,各占两格。表中重复的文字,要完整地写出,不用“〃”或“々”等代用符号,不写成“同上”、“同左”。
2. 公式、图、表均以章为单位编序,采用二级编码。如图1-1;表2-2;式(3-3)……;如果是丛书,每卷各自按章单独统一编序。
3. 公式的排列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公式一般应专行居中排列。如有几个并列的公式,前空四格齐头排列。公式后均不用标点符号。
(2)较长的公式需转行时,一般宜在等号处(化学式在箭号处)转行,也可酌情在运算符号连接的两项之间处转行,运算符号写在上行等号之下的右边。
(3)公式序号用圆括号括起,放在公式右边同一行的行末。几个公式共用一个序号时,在式后用一个大括号的后半部分“}”括起,公式序号写在大括号的中部行末。正文中引用公式序号时,要准确无误,用式(1-1)、式(1-2) 的写法,不用(1-1)式、(1-2)式或其他方法。
(4)公式中计量单位的书写,对简短的公式,计量单位符号写在最后运算结果或物理量符号的后边,用逗号隔开。如:P=m/V,kg/m3。公式下如有符号说明,则在符号说明后加一逗号,再写计量单位符号。
(5)公式下边符号说明的“式中”两字顶格写,后面用冒号,然后接写符号说明。一般情况,为了节省版面,统一采用接排式,而不用并列式;如果全书规模不大,为了撑版面,也可采用分列式。
(6)如公式符号说明中又有公式,而该公式又有符号需要说明的,可以将有关的公式先全部列出,再对所有公式中的符号按出现的先后次序统一逐个说明。
(7)公式中的分数线要写得明确,繁分数要注意分数线的长短。主分数线稍长些,要与等号对齐。指数为分数时,一定要书写清楚。
4. 插图应注意以下规定:
(1)图字(图中文字)力求简明扼要,并与释文中叙述文字相呼应。文字较多时,应用序号代替,并在图注中注明。外文字母、数字、符号等,要求与文稿一致。
(2)同一图有几个分图的,按(a)、(b)、(c)、…编分图号。
(3)一般应先见文,后见图,要求图文合一,形式见示例。
示例:
(a)×××(分图名) (b)×××(分图名)
图2-1 ××××××(图名称)
5. 表格应注意以下规定:
(1)表中内容应与叙述文字内容相呼应。表中不要列无关的项目。
(2)表格应给出表名。表的序号写在表格的左上方,表名在表的上方居中书写。
(3)表格较长,一页稿纸写不完的,则在下页稿纸上续写。续表要重新写出同一表头,并在续表的右上方写“续表×-×”,不必再写表名。
(4)表名所表示的内容的数据为同一计量单位时,单位注在表名之后,表的右上角。如表内各栏计量单位不同,则将单位分别列入表头的各栏中,写在量的名称之后,以斜线“/”隔开。
(5)表格中的叙述文字可以空一格起行,转行时顶格。表内各栏的行、列,相应的数据对应位数要对齐。表中无数字或文字的,一律空白,不应打横道。表内数字或文字有重复时,应照写文字或数字,勿用“同上”、“同左”或“〃”等表示,以便于对表格进行查用。
(6)表内一段文字结束,一律不加标点。表号、表名后及表头内项目名称后,不使用标点。
(7)表的名词短语、数据需作注释时,用“呼应注”。呼应注用圈码表示,写在所需注释出的右上角,在表的下方空两格写上相应的圈码,后边接着写注文,转行时与注文开始处对齐。
如对整个表加注说明,应在表的下方空两格写“注”,紧接着写序码及注文。序码自1开始,顺次为2,3,…每条注均应另起行。注文转行时与注文开始处对齐。
示例:
表1-1 中国华北平原地区地下水临界深度表 单位:cm
地下水矿化度① /(g/L) | 砂壤、轻壤 | 中壤 | 黏质土(包括土层上部夹有厚黏土层的情况) |
<2 | 160~190 | 140~170 | 100~120 |
2~5 | 190~220 | 170~200 | 120~140 |
… |
注 1.……。
2.……。
① ……。
三、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要求全书统一,并力求标准化。当同一内容的名词、术语有几种表达方式时,应由编委会研究解决,原则上以关系最为密切的学科所使用者为准,并尽量符合现有的规程、规范。应严格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最新公布的、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各类学科的“名词”。相关情况可登录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网站,网址为:www.term.gov.cn。外国专有名称在释文中首次出现时,应附原文和简称。例如:“美国垦务局(United States Bureauof Reclamation,USBR)”、“美国大坝委员会(United States Committeeon Large Dams,USCOLD)”。在同一条目中再次出现时应用中文。有外文简称的,可以使用外文简称。
四、参考文献
2015年12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这一标准规定了各个学科、各种类型出版物的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著录顺序、著录用的符号、各个著录项目的著录方法以及参考文献在正文中的标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