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海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12-13 09: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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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须知

一、本刊严禁一稿多投、重复内容多次投稿以及抄袭他人论文等现象。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该作者的稿件将被作退稿处理,同时通知所在单位或学校严肃处理,并向航海领域兄弟期刊通报。我刊将拒绝发表联系作者作为主要作者的所有投稿。

二、《中国航海》设有栏目:航行安全、船舶机电、船舶设计、航海保障、港口工程、航道工程、离岸工程、信通工程、物流工程、航海遥感、环保生态、打捞潜水、智能航运。

      《航海技术》设有栏目:船舶操纵、航道航路、航海气象、客货运输、海事管理、船舶检验、航海教育、航海保障、通信导航、机电设备、节能减排、船舶管理、船员管理、水上救助、公约法规、战略规划、海洋经济、航海文化、航海法制、水运管理。

二、本刊稿件内容应具备真实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创新性,主题明确、数据可靠、公式推导严密、文字精炼、逻辑严谨、语句通顺、配图清晰。《航海技术》要求文章字数3500-5000字,《中国航海》要求文章字数5000—8000字。

三、上传电子稿件应为WORD(*.doc)文档。排版时请参考“作者中心”的“论文模板”调整稿件格式。

四、稿件审查结果可在“作者中心”查看,有个别稿件可能送审时间较长,如果超过3个月后仍未接到审稿结果,作者可与编辑部联系咨询; 缴费和开具发票等事宜可与编辑部编务联系咨询.

五、稿件的作者必须是直接参与研究工作或对其有重要指导作用的成员(如研究生导师等),协助做实验的人员可放入致谢中。作者人数请控制在6人及6人以下,严禁与论文无关人员挂名。

六、军事院校师生和涉及国家军事项目与国家保密课题的人员来稿,必须出具本单位关于该论文无泄密内容,同意发表的证明。

七、作者投稿时须签署并上传《论文版权转让协议》(在投稿系统“作者中心”中下载即可),即将所投稿件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在全球范围内转让给本刊;如作者不同意签署,则视为放弃向本刊投稿。

八、作者进行稿件退修时,请务必阅读完所有审稿人意见、修改稿件后,在系统内及时上传修改说明(与修改意见逐条对应)、修改稿(修改的内容请用黄色高光标出,并注明是针对第几条建议修改)。如不能按时、按要求上传修改稿及详细修改说明,请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本刊有权做出退稿处理!

九、稿件进入“设计排版”阶段后,需要开具《稿件录用证明》的,请提供稿件编号、标题、作者姓名和单位(多位作者请逐一写明),发送标题为“稿件编号-录用证明申请”的邮件。

十、有关退稿重投的说明,同一稿件退稿后,允许根据审稿意见修改后重新投稿最多不超两次(重投必须提供修改说明),此后将则不再收取同一篇内容的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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